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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2-16 | 发布:政教处 | 分类:学生活动 | 浏览:
2008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进行法制教育,郑州五中当天组织学生到管城回族自治区法庭现场听取了一桩持枪斗殴案件的审判过程。
这是一桩刑事案件。被告人孙某因医疗赔偿与问题被害人余某商量未果,持枪威胁余某,致使被害人受伤。同学们认真地听取了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从公诉人提起公诉、举证,辩护人辩护,到自由辩护、最终宣判,同学们感受到了司法审判活动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法庭闭会之后,学生代表还采访了犯罪人孙某。郑廉同学问道:“当初解决争端的时候为什么不采取法律途径?”犯罪人表示因为一时冲动所以采取了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
采访后,许多同学们表示,这样的法制教育更直观,更生动。通过这次听庭审,他们学到了基础的法律知识,懂得了一些辩论的技巧。更重要的是,他们懂得要知法守法,解决问题要采取法律渠道,这样才能解决矛盾,减少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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